舊妮老物-網站及會員條款

本網站及會員條款(下稱「本條款」)為您進入本網站或使用「舊妮老物古董店」(下稱本公司)或本網站會員服務前,所須了解並同意的事項。為保障您的權益及合法使用本網站服務,請您詳細閱讀本條款內容。

  • 使用本網站與本條款之條件
      1. 本條款適用於本網站的使用者及會員。當您瀏覽或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無條件同意和接受瀏覽或使用時有效之本條款版本,本條款內容並構成您與本公司之間的契約。若您不同意本條款內容,請立刻停止瀏覽或使用本網站,您即無權利使用本網站與本公司會員之服務。除本條款外,亦有在本網站進行交易或與之相關本網站公告之規定,及有關使用本網站提供的或相關的特定其他項目、領域或服務的其他公告或規定,您亦同意受該規定之約束。
      2.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本條款內容,並不作另行預先通知與進一步通知。本條款內容一經修改並於本網站公告後,如您仍繼續使用本網站,則該修改內容即對您產生效力。此外,在使用本網站與本公司之任何服務時,您應遵守不定時張貼於本網站的任何其他條款及公告。本公司在此明示,所有相關本公司或網站之公告,皆納入本條款之範圍。
  • 會員註冊及規範遵守
      1. 本網站內容非為未成年人士提供。有關內容涵蓋各類古董或藝術品,一般未經審查,並可能包括裸露或其他有些人認為冒犯性的圖像或文字內容,以及包括參與可能對未成年人和孩童接觸而言有害及/或非法,及/或其不宜供他們觀看或接觸的物品(例如武器及酒精飲品)的內容。若您容許您未成年子女使用閣下的電腦,您有責任確定網站展示的服務、內容及題材是否不適合孩童觀看,並相應限制該未成年子女使用電腦。若您認為上述內容具冒犯性,亦不應使用本網站與本公司會員服務。
      2. 您得於本網站註冊成為會員。但本網站之交易部分只供於本網站及本公司會員使用。
  • 會員資料
      1. 基於使用本網站與本公司提供之各項服務,您同意於註冊會員時提供正確詳實之個人資料,您所註冊之資料如事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您提供之個人資料若有填寫不實,或原註冊之資料已過時而未適時更新,本公司保留隨時終止您的會員資格及使用各項服務資格之權利。如有任何虛假或冒用他人名義註冊,您應自負法律責任。倘有涉及不法嫌疑,本公司並得向司法機關舉發。
      2. 您依本網站會員註冊程序登錄並經完成相關設定後,您即取得會員之資格,並取得一組帳號及密碼,此組帳號及密碼所做之一切行為即視為您本身之行為,您必須為此組帳號及密碼之一切行為負責。
      3. 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您應負賠償之責任。
      4. 您在本公司或本網站完成會員註冊登記程序後,您有責任將會員帳號、密碼、財務資料(如銀行帳戶、信用卡)保密。會員帳號及密碼僅限於您個人使用,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5. 您對於帳號、密碼、銀行帳戶、信用卡進行的所有活動承擔全部責任。您同意(a) 如有人未經授權使用您的帳號、密碼、銀行帳戶、信用卡,或違反任何保安規定,將會立即通知本公司,以及(b) 確保每次使用銀行帳戶、信用卡後會註銷相關隱私資訊。本公司對您反本段規定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6. 如您發現您的帳號及密碼遭盜用或被他人不當使用,您必須立即通知本公司,以利本公司採取相關保護措施。當您完成使用本服務後,應確實登出並結束您帳號及密碼的使用,以防止被他人盜用。若您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切記關閉瀏覽器視窗。
  • 商品訂單
      1. 展示於本網站的商品價格和其他資訊僅為要約之引誘,且您的訂單應被視為要約。所有透過本網站所為的訂單均需經本公司的審核及確認。在本公司確認您的訂單前,契約尚未成立,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或撤銷您的訂單,且不對您或其他任何人負擔任何責任。
  • 交易商品之注意事項
      1. 本網站或實體店面展示商品為古董,陳舊情況不一,且有他人長久使用過之痕跡(如色差、污點、破損、修改痕跡),許多商品基於其年代或性質,使其未能有完美(或新品)之狀況,商品介紹內有些說明會提述商品之損壞及/或修整資料,但該說明資料僅作為指引而已,如未有提述此等資料,亦不表示商品並無缺陷或修整,如已提述特定缺陷,亦不表示並無其他缺陷。商品之實際狀態與功能、效用、品質,均由您於本公司實體店面謹慎審視檢查過驗收交付之或於本網站瀏覽時已經詳細審閱並經過謹慎判斷之。於交付商品後,您不得請求退貨或換貨。
      2. 本公司或本網站於商品介紹中對有關作者、來歷、日期、年代、尺寸、材質、歸屬、真實性、出處、保存狀況之陳述,或另行對此等方面之口頭或書面陳述,均僅屬意見之陳述,不應依據為確實事實之陳述。商品介紹圖示亦僅作為指引而已,不應作為任何買賣之依據,藉以決定其顏色或色調,或揭示其缺陷。
      3. 因本網站與本公司之商品特殊性質,您應於下單進行之前親自至實體店面鑑定其有興趣購買之商品。您同意本公司就任何商品及相關證明文件之真偽,均不作任何保證。
      4. 您如於本網站賣場審閱商品,您認知並同意該商品之電腦螢幕照片、文字狀態描述介紹與實體商品本身(如色差、光澤、污損等)如有出入。在可能的範圍內,本網站中對於商品介紹之描述,不包括所有的缺陷、瑕疪與不完整,對商品之描述亦不應視作表示其無經過重整或修理,亦不應視作對商品狀態或保存情況的陳述或保證;在商品介紹中若有狀態陳述的缺乏或損害鑑定的缺乏,並不代表該商品是為良好狀態。您同意在下單買進商品之前,對於有興趣購買商品狀況應經由親自檢閱,不應依據目錄中的描述或陳述,因為任何在目錄中所列出的描述或陳述是為純粹本公司的主觀意見,並非提供聲明或擔保。
      5. 本網站之商品因屬古董二手商品,您認知且同意,本公司並非原廠製造商且無法保固本商品之效用與功能、規格之瑕疵。交付商品後,如您對本商品之效用、功能有所疑義,應由您自行尋求原廠處理,本公司於能力範圍內協助您,唯該協助費用另由本公司酌定後向您收取之;如有衍生之運費、保管費、修理費等,您同意自行負擔。
  • 有關本網站或實體店面介紹商品之狀況以及說明所提述之事項,您同意自己有責任自行查明並瞭解,並就該商品為自己獨立之判斷及評估。
  • 商品之實體交易
      1. 如您於本公司實體店面交易或在本網站中進行商品購買預訂之所需而到本公司實體店面交易,您應提供真實正確的個人聯絡及交易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聯絡地址、電話、個人資料等),且您應負責維護和更新該資訊,以使本公司能正確妥善處理您的訂單。本公司得隨時要求您提供用於核實您身份的任何財務、業務或個人資訊。如因您填寫前述資訊錯誤而導致本公司作業流程不如您期待(如寄送錯誤地址等),您同意該該疏失屬您所導致,且風險(如商品運送風險等)與結果均由您承擔。
      2. 您於實體店面交易時,本公司於收到您給付全部款項後交付商品予您。 您知悉並瞭解所有商品均以「現狀」售出,本公司對於任何商品狀態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本商品之品質、狀態、功能、效用與驗收標準,您同意以實體店面之交易現狀為準;不論給付全部款項或一部款項為定金,均以您首次與本公司進行交易時之時間點為驗收標準時間點。如您另行指定地點交由本公司寄送,您同意仍以實體店面交易之商品現狀為準,並以該時間點為交付商品之時間與地點,且該寄送運費、包裝費與相關費用及風險由您承擔之。當您或托運第三人至本公司取得商品時,本公司即完成產品交付。於您收受託運第三人運送之商品時,於打開包裹與外在包裝時,您應全程錄影確認商品之收送過程並仔細確認商品狀況。
      3. 如您未給付商品全數款項,僅給付定金,應於給付定金後3日內給付全部剩餘款項。於未給付剩餘款項之前,本公司得暫時留置該商品直至您付清全部剩餘款項與本條第4項規定之費用,該留置之處理流程如本條第4項所述。如您未於給付定金後3日內給付全部剩餘款項,您同意該定金由本公司沒收而不予退還予您;且本公司得同時解除雙方買賣契約另行販售該商品。
      4. 您如於實體店面交付全部款項請求暫時存放商品於本公司、或因您給付定金而該商品暫時留置於本公司,您應自交付驗收後起算3日內後自行取走該商品(如您僅給付定金,應遵循本條第3項規定給付剩餘款項),該商品寄放本公司期間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毀損、滅失等),仍由您自行承擔。如您未於前述3日期間內自行取回商品,本公司得無條件不經催告而解除雙方買賣契約關係另行販售該商品,且您應該給付寄放該商品開始之日起至本公司解約日止之期間內一切衍生費用與營業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手續費、保管費、運費、倉儲費、人事費、保險費、租金等),該等損失並得自您已給付之金額中扣除之。
      5. 您瞭解且同意,於本公司實體店面購物不屬於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因此您在本公司實體店面購買商品、服務,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於本公司交付商品後,您不得向本公司請求退貨或換貨。
  • 商品之網路交易
      1. 如您於本網站進行商品交易,您應提供真實正確的個人聯絡及交易相關資訊,且您應負責維護和更新該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聯絡地址、電話、個人資料等),以使本公司能正確妥善處理您的訂單。本公司得隨時要求您提供用於核實您身份的任何財務、業務或個人資訊。如因您填寫前述資訊錯誤而導致本公司作業流程不如您期待(如寄送錯誤地址等),您同意該該疏失屬您所導致,且風險(如商品運送風險等)與結果均由您承擔。
      2. 本網站商品提供您親自到實體店面取貨或您填寫本條第1項之資訊請托運第三人寄送至您指定地址。如您於本公司實體店面交易時,本公司於收到您就商品全部款項後同時交付予您。您知悉並瞭解所有商品均以「現狀」售出,本公司對於任何商品狀態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本商品之品質、狀態、功能、效用與驗收標準,如為實體店面交付,您同意一概以實體店面以之交付時狀態為準;如您於實體店面交易後另行指定地點交由本公司寄送,您同意仍以實體店面交易之商品現狀為準,並以該時間點為交付商品之時間與地點;如您未親至實體店面審視交易商品而選擇托運至您指定地址,您同意以本公司交付商品予托運第三人時之現狀為驗收標準。寄送商品之運費、包裝費與相關費用及運送途中風險由您承擔之;當您或托運第三人至本公司取得商品時,本公司即完成產品交付。於您收受託運第三人運送之商品時,於打開包裹與外在包裝時,您應全程錄影確認商品之收送過程並仔細確認商品狀況。
      3. 您應於本網站下訂單之日悉數支付應支付全部款項(包含但不限於商品定價、服務費或運費等相關費用)。如您希望將該商品送至國外並需要(或可能需要)出口許可證,亦同。如您未於前述日期內付款者,您同意本公司得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並另行出賣予他人。如您未給付商品全數款項而僅給付定金,應於給付定金後3日內給付剩餘全部款項。於未給付剩餘款項之前,本公司暫時留置該商品直至您付清全部剩餘款項與本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之費用,該留置之處理流程如本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所述。如您未於給付定金後3日內給付全部剩餘款項,您同意該定金由本公司沒收而不予退還予您;且本公司得同時解除雙方買賣契約另行販售該商品。
      4. 您如於本網站下單購買,應自下單起算3日內自行取走該商品,自該3日後,該商品於本公司至您取走期間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毀損、滅失等),仍由您自行承擔。如您未於前述下單後起算3日內自行取回商品,本公司得無條件不經催告解除雙方買賣契約關係另行販售該商品,且您應給付下單之日起至本公司解約日止之期間內一切衍生費用與營業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手續費、保管費、運費、倉儲費、人事費、保險費、租金等),該等損失並得自您已給付之金額中扣除之。
      5. 如您於本條第3項所規定期間仍未付款或僅給付定金,且經本公司同意暫時保留你購買該商品者,則自本條第3項規定期滿後次一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項之日止本公司得按不超過15%之年利率收取整筆欠款之利息;且本公司可同時按日收取依商品全部成交價1%計算之懲罰性違約金。本公司並得就本條全部規定全部一併向您請求之。
  • 個人資料使用與告知事項
      1. 本公司為提供、優化本網站服務相關功能、處理帳務及行銷等目的,會蒐集、處理、利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性別、電話、電子郵件、地址、照片等基本資訊,以及使用本網站服務所產生之個人偏好、搜尋記錄、購買記錄、網路位置、瀏覽器種類、付款資訊等其他直接或間接得識別您個人的資訊(以下合稱「個人資料」)。
      2. 您的個人資料僅會於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在臺灣境、內外利用至前述特定目的消失為止。
      3.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可以向本公司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您可透過電子郵件向本公司聯絡以行使前開權利,惟本公司可能收取必要之費用。
      4. 如您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為您提供服務,或可能導致您無法正常使用本網站全部或一部之功能。
  • 禁止行為

您於使用本網站服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 不得登載或寄發各種廣告或有廣告嫌疑之圖形、文字或其他表徵。
        2. 不得冒用他人之個人資料、密碼或帳號使用本網站服務。
        3. 不當蒐集、公開或提供他人的個人資料、註冊資料、使用記錄資料等的行為。
        4. 干擾本網站服務的伺服器或網路系統的行為、利用作弊工具、其他技術性手段不當操作本網站服務的行為、故意利用本網站服務漏洞的行為,或其他妨礙本公司提供本網站服務或其他使用者使用本網站服務,並製造干擾的行為。
        5. 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進行或引誘第三人為買賣、租賃、贈送或其他具有商業性質之行為。
        6. 不得進行侵害或疑似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名譽權、隱私秘密權、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
        7. 不得為其他違反法令或經本公司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8. 本網站得就會員使用情形不定時予以審查。如發現有違反前項規定之情事者,得逕行禁止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或暫停或終止其會員資格。倘有涉及不法嫌疑,並得主動向司法機關舉發。
  • 服務暫停或中斷

您瞭解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或功能可能因例行性之維護、改置或變動發生服務暫停或中斷,本公司將於暫停或中斷前以公告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告知,惟有下列情事者,將逕行暫停或中斷會員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本公司對因此造成任何不便或損害,均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1. 您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條款情形;
        2. 因本條款第12條之情事;
        3. 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致會員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或
        4. 其他有對相關軟硬體設備提供緊急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之必要時。
  • 終止
      1. 只要您使用本網站或本公司會員服務,本條款即具有完全效力。本公司得隨時基於任何理由,且無須提出任何警告,即終止或暫停您存取服務的權利或您的會員資格,這可能導致與您的會員資格有關的所有資訊被沒收或銷毀。如果您違反本條款的任何規定,本公司也可能立即終止或暫停任何及所有服務,以及存取本網站的路徑,而無須發出任何事前通知,且無須負任何責任。
      2. 在您的會員帳戶被終止時,您使用服務、存取本網站及任何內容的權利將立即停止,但本條款中的任何規定如因其性質在終止後仍應存續,此等規定在您的帳戶被終止後仍存續,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規定、免保證聲明及責任限制。
  • 智慧財產權之聲明
      1. 本公司就本網站上提供之服務或功能、公佈之所有圖文、商標、檔案、資訊、網頁設計或其他內容、表徵,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擁有智慧財產權與其他權利或已取得授權。任何人非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逕自重製、改作、散佈或為其他妨礙本公司或第三人權益之行為。
  • 風險承擔
      1. 您瞭解使用本網站上提供之各項服務是基於您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任何風險,包括因為自本網站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本網站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您終端設備之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結果。
  • 免責聲明
      1. 本公司並未明示或默示保證本網站服務(包括內容)無事實上或法律上之瑕疵(包括但不限於穩定性、可靠性、正確性、完整性、有效性、符合特定目的、安全有關之缺陷、錯誤、故障,或對他人權利之侵害)。本公司並不負責提供無上述瑕疵之本網站服務。
      2. 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用戶因本網站服務所受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及損失,本公司概不負任何責任。
      3. 使用者與本網站上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之間產生的其他問題或爭議,應由使用者與他方自行協商解決,本公司概不介入亦不負擔任何責任。
  • 責任限制
      1. 本公司不對任何因使用本網站或不能使用本網站、自本網站購買商品、本網站其他使用者的行為(不論線上或離線的行為)、參加本公司活動或任何使用者產生內容而引起的直接、特殊、附隨,間接或衍生性損害承擔責任,包括任何利益損失或資料遺失。就您對本網站的使用,您須承擔全部責任。
  • 第三方連結
      1. 本網站在服務相關網頁上所提供之所有連結,可能連結到其他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頁。提供該等連結之目的,僅係為便利您自行搜集或取得資訊,本網站對於被連結之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網頁上所提供之產品、服務或資訊,既不擔保其真實性、完整性、即時性或可信度,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亦不因此而就與本公司有任何僱傭、委任、代理、合夥或其他類似之關係。
  • 損害賠償
      1. 若您因違反相關法令或本條款,致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而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律師費用等)時,您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或補償其費用。
  • 一般事項
      1. 如本條款有任何約定被管轄法院認定為無效,不影響本條款中其他約定之有效性及可執行性。未執行本條款中任何約定,不得視為將進一步或繼續放棄執行該條或其他條文之約定。本公司如未主張本條款中所得行使之權利或相關條文,不得視為本公司已經放棄行使該權利或執行該條文。
  • 通知
      1. 您依本條款之約定而有通知本公司必要時,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予本公司(電子信箱:Jochou12@gmail.com或以掛號信件郵寄至下列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80巷6號11樓-3。在本公司未收到您的通知前,尚未發生通知之效力。
  •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本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您因使用本網站服務而與本公司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若有涉訟或爭議,均同意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